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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最高检公布第十一批、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时间:2019-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6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认真学习了最高检内网公布的第十一批、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学习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光军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可同志为大家领学,会议要求全体学习人员认真领会指导性案件精髓,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会议强调,最高检发布的第十一批、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在发展趋势,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指示要求,要求今后将学习最高检发布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作为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和学习制度,检察办案人员通过全院集体学、党组中心组学、交流研讨学等措施,重点掌握指导性案例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蕴含其中的理念方法,加深对指导性案例的理解掌握,从而提升规范办案水平和法律监督的准确性,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供稿人: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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