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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遵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444件,检察官人均办案量143.5件。

一、矢志不移坚守“红色根脉”,以更强政治担当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年向市检察院党组、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案件21次。紧紧围绕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改


进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能。自觉接受监督,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到我院调研视察工作8次,区人大视察调研检察工作2次,主动向区人大、区政协汇报检察工作5次。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信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扎实开展理论学习。

二、强基固本维护公平正义,能动司法推进“四大检察”协调优质发展

努力做强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6871人,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努力提高刑事案件质量,依法批准逮捕473639人,同比上升20.57%;不批准逮捕123196人,同比上升6.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511743人,提起公诉681998人,同比上升7.66%;不起诉247308人,同比下降33.25%。坚持“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监督立(撤)案98件,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9件,引导公安机关或自行追捕、追诉共计16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坚持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维护司法公信力,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98.13%。坚持专业化团队建设,职务犯罪捕诉团队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67人,提起公诉45人,有力协同反腐败斗争。重罪捕诉团队公诉涉恶犯罪集团128人,2件案件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邪教犯罪案件典型案例。经济犯罪捕诉团队办理的刘某某诈骗案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军地检察协作典型案例。司法渎职犯罪侦查团队自行侦查某县公安局警务人员渎职犯罪12人。撰写《重塑侦查理念提升法律监督刚性》一文被检察日报、贵州日报等媒体刊载。

努力做好民事检察。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针对虚假诉讼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发出纠正审判和执行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9件。针对网拍领域违法执行行为发出检察建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2件,织密协同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防护网”。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7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的36件案件制发5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工作,就履职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针对辖区某客运企业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多发频发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责,有效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协助省市检察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有关帮助农民工讨薪的办案经验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努力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针对网红探店引发的互联网广告乱象,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取得良好效果,相关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督促补植复绿90亩。邀请职能部门会商12次,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合力。督促治理铁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涉铁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民生热点问题,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对全区民营养老机构是否依法享受优惠政策进行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履职整改,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对常态化履职不到位导致问题反弹的情况,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三、凝心聚力展现检察担当,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盗窃、毒品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工作,批准逮捕此类犯罪282人,同比增长161.11%,提起公诉361人,同比增长33.33%,形成“严”的高压态势。对主观恶性不大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全年不捕率23.3%不诉率23.0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04%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对刑罚执行活动中的严重违法情形书面提出纠正意99总结提炼的推动社区矫正检察高质量发展四项举措获省检察院推广运用。

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开展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能动履职积极营造更好更优法治营商环境。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护航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案件61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案件155件,“三个维度”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积极服务保障农业产业、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办理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案件279件。

依法能动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将群众来信来访导入司法程序96件,院领导包案办理11件,践行浦江经验推动检察信访纠纷有效化解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4.95万元,与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等九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对救助对象开展多元救助。

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2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0人,附条件不起诉18人。打造“小红花”未检品牌,积极探索融“四大检察”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办案机制,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17329人、民事检察案件2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3件。注重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将11名罪错未成年送读新雨学校,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一朵“小红花”,满腔护“未”情》等多篇未检工作信息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刊载。

四、守正创新转变监督理念,以更高标准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建与业务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实现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保证,充分认识到“党建强则业务精,业务强则党建实”,切实发挥好党建与业务之间相互促进和保障作用。扎实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述活动,先后有34名干警走上讲台讲述办案中的政治考虑、为民情怀和感悟体会,提升干警将政治与业务融合的能力。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与兰家堡社区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开展支部结对共建活动,以党建共建促进检察工作与基层工作深度融合。最高检影视中心以我院案件改编,在我区拍摄的微短剧《石俊峰办案记》在网络热播。

创新履职,积极探索轻罪治理。适应犯罪结构变化,推动构建轻罪案件非羁押诉讼模式,制定《关于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办案指引》,建立非羁押人员大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非羁押人员“云监管”,先后监管498人,在减少不必要羁押,节省办案资源方面持续发力。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开展不起诉后的惩戒、教育工作,共提出对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的检察意见115份,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

根植科技赋能新理念,全面推进数字检察。牢固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突出实战导向,推进数字检察项目建设。通过执行住房公积金大数据监督模型,从全市5000余件法院强制划扣公积金案件中筛查出发现涉虚假诉讼线索59条。通过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大数据监督模型,筛查出异常诊疗记录300余条,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80余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1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5件。两个模型分别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评比中获评三等奖、优秀奖。开展“轻应用”开发工作,在微信公众号上建立检察服务大厅,实现受理控告申诉、律师阅卷申请、企业家通道等功能。

五、持续夯实发展根基,努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化检察改革。“五结合”抓实检察人员全面、全员、全时考核,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打破员额检察官“铁帽子”,对考核排名后二位的员额检察官进行专业能力评审,对评审认为胜任检察官职务的末位检察官进行书面警示。2023年,1名检察官因考核压力申请退出员额,2名青年干警分别被遴选到省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干警法律职业资格证由C证提升为A证。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着眼于岗位专业化需求,新招录4名法律硕士,政法编制硕士研究生占比达到20%,高于全省检察院平均水平。健全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举办检察沙龙10余期,丰富干警知识面。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13197人次,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1人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1人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1名副检察长被选拔为兄弟院检察长拟任人选,3名中层干部被提拔为兄弟院副检察长,干部成长和培养呈现出良好态势。

抓实从严管党治检。压实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狠抓干警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共记录报告114件,其中院领导报告26件,“有问必录”已经成为常态。更新院史馆、党建馆,加强廉洁文化教育,擦亮廉洁从检底色。

各位代表,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理解关心,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和帮助。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一是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仍不够充分,距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还需提高;三是科技强检、数字赋能的集成性、贯通性、应用性仍需增强,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还比较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以更高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中央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服务保障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

二是以更实举措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担当。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情、理、法相融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检察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运用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以更强自觉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以更严要求固本强基、锻造检察铁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推动人才培养。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担当作为,赓续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帆已扬。新的一年,红花岗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朝着“全省领先,西部一流,全国模范”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基层检察院目标不断前进,为奋力谱写红花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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