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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新长征 模范红花岗 最美遵义行

遵义北依娄山,南临乌江,取“无偏无陂、遵王之义”而得名,作为黔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镇,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1935年召开的遵义会议更是中国革命乃至中国历史的重要转折点。在红花岗区发展的前沿,在法律监督的前线,活跃着朝气蓬勃的红花岗检察队伍,秉承“传承、崇法、务实、创新”的院训,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即原县级遵义市人民检察院,1997年设地级遵义市后,改成本名,系遵义市中心城区检察院之一。2005年办公楼搬迁至红花岗区剑江路345号全院占地面积1.1万余㎡,现有办公楼两幢。

我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4名,机关工勤编制10名,内设机构下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等九个部门,部门领导职数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科级)2名。

在全院干警、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硕果累累,多次获得上级表彰,2002年荣获 “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010年至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四次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202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多名干警荣立上级机关颁发的个人“一等功”、“二等功”等,干警撰写的业务论文、创作的文艺作品,也多次在上级人民检察院、各类评比中获奖。党的十九大以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聚焦主职主业,按照最高检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稳进、落实、提升。2020年,在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带领下,秉持“认真务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做到极致”的红检精神,强基固本,厚积薄发,为红花岗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将砥砺前行不断探索,发扬红检精神,传承红检院训,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办案,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服务保障红花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依法治区,实现红花岗区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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