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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人物】坚守你热爱的|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用奉献铸就检察青春
时间:2020-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她,名叫李智,是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部长。提到她,认识的人总会说“就是那个美女检察官啊”!是的,她的美丽让人称道,而她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更令人心悦诚服。2014年获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2015年获全市第二届公诉人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2019年获全省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2020年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五届全省十佳公诉人的称号,并多次在院内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诉人……,这些骄人的成绩背后是她怀揣梦想、锲而不舍、默默奉献的精神,是她甘愿为检察事业付出青春,甘愿为公平正义倾其所有的体现。

那么今天,就跟着小编来一同走进这样一位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检察官的世界吧!

 

问:就我们了解你是怀揣着检察梦想进入红花岗区检察院的,是什么给了你启发让你萌生了这样的检察梦想?

说起来很有意思,我的检察梦想其实起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各类刑侦电视剧,小小的我对一身洁白的衬衣、整齐的制服、暗红的领带以及金灿灿的检徽产生了仰慕的心情,在我心中检察官们就像金庸小说里的侠客一样,都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义之士,从那时起检察梦想就在我的心中开始萌芽,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的成熟,我也意识到这样的一种侠客梦想其背后更意味着一种责任,正如这句话所说:“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我想,如何在坚守热爱的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办案能力,更好的承担起检察人员的社会责任,这个问题会是我检察生涯的一个永恒的课题。

 

问:过硬的业务本领是检察官“守初心、担使命”的前提,你是如何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的,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众所周知,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的业务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的业务部门,自2012年我走进公诉部门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公诉人,可以说就是“痛并快乐着”,作为承办人,我要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在面对一些疑难案件时顶着的巨大压力也成为助推我成长的“燃料”,让我在各种“实战”中实现了更快的个人成长,在公诉部门中不断铸就了自己成为业务骨干的能力。

同时,我通过不断啃读“乏味枯燥”法律理论书籍,向院内有经验的干警请教,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通过不断地努力,刻苦钻研业务,我相信在铸造过硬业务本领这一块我也能取得更大进步。

 

问:作为承办人在办理了这么多类型的案件后,就你个人而言,哪件案件给你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承办人对每一件案子都必须保持千百倍的谨慎,不容半点马虎,尤其是一些性质特别恶劣的暴力性案件更是要格外注意。在我办理的案子中我印象最深刻是2013年我办理的一起强奸案,强奸案件因为犯罪行为往往发生在两人之间,并且空间较为封闭,嫌疑人拒不认罪时,取证存在困难,所以较一般案件难以办理。该案中,嫌疑人无一次有罪供述,与受害人各执一词,书面证据材料难以判断何方所述属实。如何准确把握现有的犯罪证据,做到不枉不纵,对当时的我来说确实是一次严峻的考验。但我还是沉下心来果敢地按照当时掌握的证据认定犯罪事实,将案件起诉至法院,从精心准备出庭公诉题纲到作好庭前预判工作,在法庭上我义正词严地揭露犯罪事实,一一驳斥被告人和辩护人避重就轻的狡辩,并在书记员配合下,对案发前的一段视频监控进行现场重现。最终,人民法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采信并作出相应的判决,事实证明我还是经受住了这次考验。

 

问:除去检察官这个身份,你如何兼顾好“妻子”、“妈妈”、“女儿”等多重身份,工作及个人生活的平衡过程中有没有什么困难的事?

2019年,我幸运的有了自己的第二个宝宝,但妊娠剧吐、胎盘前置、羊水过少、耻骨分离这一系列的并发症和不适让我的孕期格外艰辛,当时我的家人一直劝说我请病假在家休养,但我当时在办理一个涉及房开的专案,犯罪事实多,犯罪嫌疑人人数多,卷宗册数也多,当时请假了不利于案件办理,也会给其他同事增加很大的工作量,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一定要自己把案件办理完结,所以我还是打消了休假的想法,一开始家人对我存在不理解,但最终,我的决心和毅力还是打动了家人并得到了家人的支持。后来在孕中期,孕期不适加剧让我已经不能正常行走,在我的要求下,丈夫去买来了轮椅,每天送我到单位开展阅卷审查工作,也是成了单位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最后还是功夫不负有心人,2019年11月5日,我顺利将案件办结并起诉至法院,当日便住院生产,顺利平安地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等我孩子大一点了我一定得给她说说,她“诞生日记”是多么与众不同。

 

 

问:除了履职办案,你认为还有什么工作能让你真切感受到自己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职业价值?

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我认为在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的这块工作上各级政法机关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我个人而言,在办案的同时,我一直积极参加区政法委、关工委、检察院、法院联合组织的“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走进学校对师生进行深入浅出的法律知识讲解,宣传一些未成年人常涉及的罪名和相应的刑事处罚,警示同学们要培养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不要违法犯罪的同时,提醒他们也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望着他们热切的眼神,我也深深感受到身上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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