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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时间:2022-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炼主持,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跨入第二个百年奋斗历史新征程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立足百年辉煌、擘画发展蓝图、领航复兴伟业的一次历史性盛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科学谋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我们党奋进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必将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红花岗区检察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要认真反复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读原文,悟原理,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红花岗区检察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将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牢牢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使命任务,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深入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最高检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14条意见,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红花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风向标”,依法能动履职,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通过“四大检察”履职成效,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监督办理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要理清职责定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遵义建设省域副中心、贵阳遵义“双城记”、贵阳遵义毕节“金三角”的奋斗中,深化对红花岗区作为遵义会议会址所在地、“遵义都市圈核心圈”、遵义“首善之区”这一战略定位的认识,加强自身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实现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新期待、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成为全省领先、西部一流、全国模范的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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