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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全流程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时间:2023-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关于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责使命,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总结实践经验,以五项工作机制创新举措覆盖社会治安案件的办理全流程,有效提升办案质效,赋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强化侦查监督协作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工作平台,针对社会治安案件进行“类别化”指引、为侦查指方向解难题。对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通过侦协办提前预警,促进检警协调沟通,提供证据收集指引,实现侦查活动规范化、高效化。通过召集社会治安案件工作联席会、介入侦查会,为疑难案件把脉问诊,正确适用法律,有力惩处犯罪。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加快构建社会治安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结合专业化办案团队,促进形成专案专办、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高质效办案模式。对于一次分流后的专业案件,由专业化办案团队指定专人开展个案介入、类案指导、调查研究工作。对于二次分流后的速裁类案件,确保案件落实到组、落实到人,案件职责压实,案件办理提速、提质同向并进。

优化办案审批流程

为及时更新办案理念,全面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区域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优化调整内部办案审批流程,充分发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能,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大对危害社会治安案件的把控力度。这有助于检察机关增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综合判断,让刑事办案更加契合社会治理大局,切实做到依法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固化集中出庭制度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类型化较强的社会治安案件,做好庭前评估等相关工作,探索设立集中出庭制度,保障庭审顺利进行。一方面,优化了检察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能;另一方面体现出对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惩处决心。此外,对于专业化较强,且复杂、敏感的社会治安案件,将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亲历办案,带头办理难办的案子。如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期间,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某涉恶专案,由分管副检察长挂牌亲办并带队出庭公诉,最终将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实化“月见庭审”观摩评述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月见庭审”岗位大练兵活动为抓手,针对涉社会治安的新型犯罪、疑难案件开展庭审观摩与集中评述活动。在实战实训中,引导检察干警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全面提高公诉技能和素质能力。并通过庭后评述,及时总结类案规律,注重分析研判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办好社会治安相关刑事案件。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工作机制的不断探索和创新,有效促进社会治安案件办理的提质增效,着力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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