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经干警自查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反馈的线索,排查出:红花岗区检察院干警(包含离退休人员)及家属从事经营活动线索共计6条,涉及干警6人(其中离任干警3人)。经甄别认定,属于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有1人,为自查,适用“自查从宽”政策,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退出处理。
二、干警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
经干警自查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反馈的线索,排查出:红花岗区检察院干警及家属参股借贷线索共计5条,涉及干警4人。经甄别认定,未发现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经向社会发布《关于征集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公告》,没有收到反映红花岗区检察院干警及其家属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情况。通过干警自查、相关部门反馈的数据,现承诺已对收集到的红花岗区检察院干警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线索全面核查清理完毕,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