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权威发布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df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按三定方案分条表述)

(一)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八)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有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工科、监察室、计财部、办公室、法警队、刑事执行办案组、信息技术部、控告申诉办案组、民事行政监察部、未检部、公诉部、公诉部书记员、活动办、侦查监督办案组、案管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注: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等四类,请对照填列。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在编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

合计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97

97

97

 

4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 2461.34万元,比上年增加157.33  元,同比增长6.8 %,其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2461.34  元,占100%;

2)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0 %;

3)事业收入 0  元,占0 %;

4)经营收入  0  元,占0 %;

5)附属单位缴款  0 元,占0 %;

6)其他收入  0 元,占0 %。

(二)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446.35 元,比上年增加110.23  元,同比增长4.71%,其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其中:

1)基本支出2116.61万元,占86.6%;

2)项目支出 329.74万元,占13.4%;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4)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0 %。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61.3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1.3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57.33 万元,同比增长6.8%,其原因是正常工资薪金支出增长、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4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6.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10.23 万元,同比增长(或降低)4.17%,其原因是正常工资薪金支出增长、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57.33万元,同比增长6.8%,其原因是正常工资薪金支出增长、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446.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0.6%,其原因是正常工资薪金支出增长、人均公用经费增加。比上年增加110.23元,同比增长4.71%,其原因是正常工资薪金支出增长、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2116.61万元,是用于保障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等支出为1397.02万; 离退休费、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26.45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593.14万元。

2)项目支出329.74万元,是用于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4.13万元,完成预算的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比上年减少4.87万元降低16.7%,减少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占“三公”经费支出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支出99%,比上年减少4.9万元,降低16.8%,减少原因是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购置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进行日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用日常人员经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占“三公”经费支出1%,比上年减少0.08万元,,减少日常人员经费减少。其中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4人次,支出0.12万元.

1、红花岗区检察院接待长沙县院及秦都区检察院

2、红花岗区检察院接待河南登封检察院

    以上附件齐全,未超标准接待。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0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同比增长(或降低) 0 %,其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 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或降低)0%,其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 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 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 0元,其中:非财政拨款收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支出共计593.14万元。办公费95.15万元、水电费 25.88万元、印刷费0.15万元会议费 0万元、差旅费16.53万元、培训费10.73万元、邮电费39.44万元、物业管理费0 万元、维修(护)费40.96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被装购置费81万、劳务费 112.32万元、工会经费4.3万元、委托业务费29.03万元、福利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1万元、其他交通费:67.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万元。

比上年增加115.34万元,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占预算的 0 %。其中:货物采购类 0 万元,占预算的0 %;工程采购类 0 万元,占预算的 0 %;服务采购类 0万元,占预算的0%。

授予节能环保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授予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 181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648.33 万元,固定资产 1224.73万元,长期投资 0万元,在建工程 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 0 万元。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7辆,主要为执法执勤用车辆。轿车6辆,其他车型2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

2.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 项目一: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全部(或部分)当年安排的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  ×× 分。自评结果情况分析……(简要分析),发现问题或建议……(简要说明)。

附表:

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参考表样)

单位: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编码:

主管部门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

主管部门代码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金 来 源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10分)

执行率(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财政拨款

 

 

 

 

 

 其中:上级补助

 

 

 

 

 

       本级安排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办案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办案所需费用费。

办案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了办案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分值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质量指标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50%(含50%)、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

 

 

 

 

 

 

 

        

 

 

     自  评

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证办案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办案所需提供必要的装备及办公设备,保障办案所需差旅费、培训费、检察宣传费、业务租赁费、邮电费、交通费等办案业务费。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了办案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50102会议费:反映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会议费支出,包括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费等。

友情链接

贵公网安备 52030202001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