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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10-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按照遵义检察“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持续提,为红花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党校开展全员党性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院人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着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政治三力”,引领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楫笃行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主动向上级院党组、区委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6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党对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检察办案中不仅要实现公平正义,而且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派出走访人员400余人次,走访群众1600余人,收集问题线索或意见30余条。积极投身战疫抗疫,出动疫情防控应急小分队近千人次到遵义南高速出口和下沉社区,坚决守好疫情防控关口。

二、围绕中心大局,扛起检察履职新担当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红花岗建设。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严厉打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邪教组织等犯罪,批捕6人(数据截止202211月,下同),起诉27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批捕107人,起诉146人,有力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惩治毒品犯罪,批捕10人,起诉12人,落实落细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办理的谭某某等三人贩卖毒品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寄递违禁品刑事案件典型案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起诉49人,对首例超员型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有力整治客运车辆超载违规行为。办理的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危险驾驶(醉驾)典型案例。积极适应重罪减少、轻罪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在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刑事和解等依法从宽处理,全年批捕505人,同比下降12.6%,诉前羁押率降低29个百分点,促成双方刑事和解217,同比上升17.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不起诉405人,同比上升31.4%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36件,同比下降38%,说明严重刑事犯罪下降明显,平安红花岗建设成效明显。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发挥检察职能护航企业发展。批捕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6件19人,企业人员涉嫌轻微犯罪依法不捕不诉6人,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并获采纳1件,促成涉企行政案件调解1件,为2名接受社区矫正的涉企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提供便利,为企业追赃挽损840万元。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会同区工商联建立了红花岗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企业大合规工作流程等制度,及时成立第三方管理委员会和第三方组织,在全市率先完成2家涉案企业和1家非涉案企业的试点审批,督促企业整改违规行为,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发生一案,搞垮一企”。

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实处,持续推动“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难点、堵点和痛点,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2022年向相关部门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26份,采纳率达90%以上。其中,就国有资产保护问题向某国有公司制发的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对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罚、处理的检察意见295件,表明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开展“守护农民工钱袋子”专项活动,对于引发社会矛盾的欠薪案件,转变就案办案思维,主动协商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公开听证、座谈、磋商等形式,共计帮助62名民工追讨薪资187万余元。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渠道,重点关注老弱妇幼、涉军及残疾被害人,采取发放司法救助金、协助申请低保、协调就业就学、针对性心理疏导等多形式、多渠道救助,严防因案致困、因案返贫,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2022年共计向40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余元。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执法质效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组建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经济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共提起公诉84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6.7%,“案-件比”稳定在1:1.1左右。联合红花岗、新蒲两个公安分局共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派员常驻公安机关,实质化运作侦监协作办公室,提前介入侦查444件,书面纠正违法36件次,监督立案49件,监督撤案101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0件,纠正漏捕漏诉130人,刑事案件侦查质量明显上升,书面纠正违法数同比下降5%,批捕率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达到71.86%为全市最高。在全市率先试行“非羁码”,已对50余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全时监管。不断提升审判监督质效,对认为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的案件抗诉3件,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对认罪认罚后无正当理由反悔上诉的案件抗诉12件,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康运行,让试图钻法律空子的被告人付出代价。设计的非法行医案件大数据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优秀奖。在办案中发现洗钱犯罪线索2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提起公诉2人,是全市唯一突破洗钱犯罪案件的检察院,为全市反洗钱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76件,我院办理的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收监执行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向“强”奋进。聚焦重点领域,依法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共计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0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均获支持和采纳;加强对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9件,均获采纳。刑民融合惩治虚假诉讼,运用大数据思维,由点及面,通过开展调查核实,查实罗某等人虚假诉讼骗取法院调解书损害公共利益系列案36件,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19条,共查处犯罪嫌疑人31名,向市检察院报送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线索1条并获市院立案侦查。民事检察部门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查办虚假诉讼,助力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被红花岗区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设计的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二等奖。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1件,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共21件,均获采纳回复。以化解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存在争议,矛盾纠纷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点,通过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监督、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起,促成案结事了心和。借助“外脑”提升监督质效,聘请13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补齐检察人员在特定领域专业知识不足的短板。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过程中推进公开听证,促进诉源治理。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召开磋商会23次,促使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针对公益诉讼整改“回头看”中发现的焚烧垃圾污染环境“反弹回潮”问题,通过圆桌会议推动问题持续得到整改,该案被市检察院评为环境与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开展“检察蓝牵手夕阳红”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联合民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合力解决辖区某民营养老机构多年来用电用气用水未享受养老优惠政策问题,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专刊。以窨井盖安全为着力点,推动辖区市政设施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脚下安全”,该案获正义网“千案展示”专栏发布。针对漂浮物污染洛江河水体,监管职责存在交叉等问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厘清行政监管职能职责,形成社会参与和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

四、践行为民初心,展现检察为民新作为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惩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181人,起诉329人,在检察环节追回赃款22万余元。注重保护特殊社会群体合法权益,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16人,批捕12人,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真情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落实院领导接访和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2022年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6件,已办结11件。院领导包案化解的王某龙刑事申诉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典型案例,并获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载,取得良好效果。2022年,我院12309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系2010年以来连续四次获得该荣誉。

细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批捕、起诉率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捕、不诉率均高于一般犯罪,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通过会同教体、卫健部门认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行强制报告“每案必查”,监督立案6件,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依法追责1人,督促建立监管机制2个;拍摄《强制报告·爱你》MV,在全省检察机关“三微”展播中获微视频类三等奖;设计医疗行业强制报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三等奖。携手各方力量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区妇联、关工委等6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协作机制,整合“家庭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检察官”优质资源,对“问题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0余人次,对严重监护失职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10份,督促“甩手家长”认真带娃;与区公安、教体局协同推进入职查询制度,将3名“污点”人员挡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外;与教体局联动施策,妥善解决某“无证幼儿园”办证难题,避免“一关了之”,实现金鼎山镇289名幼儿在家门口“入园”的愿望;与区文旅、综合执法等6部门共建密室行业规范管理机制,消除辖区20余家经营单位剧本内容不良、场所安全隐患,减少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风险。与新雨学校、义工协会持续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帮教考察机制,对2022年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37名精准帮教回归社会,2人考上大学。深化检校合作,52名检察干警担任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线下线上法治宣讲120场,覆盖6万余人次,录制的《宪法二三事》、《家长法治微课堂》等云课程推送至辖区中小学宣传学习,《宪法二三事》、《家长法治微课堂》、《哪吒遇上民法典》在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精品法治课中分别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宪法二三事》还获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精品法治课二等奖,《宪法宣讲+普法参观多形式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获新华社拍摄视频采编报道。

顺应群众对反腐败新期待。强化监检衔接,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依法提起公诉5人,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深挖彻查损害司法公正、破坏司法廉洁的行为,共向区纪委区监委移送线索3条,协同省、市检察院调查线索3条,协助市检察院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1人并移送审查起诉。组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团队,1名同志入选省检察院侦查人才库,3名同志入选市检察院侦查人才库。

五、从严管党治检,建设一流检察队伍

不断树牢规矩意识。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严作风”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守底线。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共记录报告111件,“有问必录”的政治自觉初步形成。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9次。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办法、检察官业务能力评审办法,开展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考核,强化奖优罚劣,加强绩效和执行力管理。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打破员额检察官“铁帽子”,近三年,每年均有1名员额检察官主动退出员额,形成能进能出的员额制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业务建设与业务建设、司法业务建设与司法行政建设融合发展。

强力促进素能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35322人次。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及成果运用,队伍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举办检察沙龙20余期,丰富干警知识面,让干警“学讲练”成为常态。传递检察正能量,被上级院采用信息稿84篇,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111篇。一年来,获省级以上集体表彰3次,市级集体表彰7次,省级以上个人记功和表彰8人次,市级个人记功和表彰9人次。单位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1人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理解关心,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和帮助。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一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水平不高。各部门之间仍然存在“各自为战”“条线分割”的思想壁垒,距离最高检提出的“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办案效率与监督质效有待继续提高。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深层次违法监督力度不够,发现线索、调查取证等手段需进一步丰富。三是检察队伍中坚力量缺乏。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后备力量不足,复合型研究型人才少,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经验积累继续培养。对此,区检察院将以时不我待、驰而不息的干劲推动红花岗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2023年工作安排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向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对检察机关的新定位新期待,牢牢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为落脚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彰显检察担当。

践行检察自觉,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以“求极致”精神将“法、理、情”融入办案,能动履职,护航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检察新长征·模范红花岗·最美遵义行”行动计划,以监督办案实绩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在更高水平的法治红花岗、平安红花岗建设中全力以赴

深化检察一体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深化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检察一体化”理念,打破各业务条线“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思维统筹办案力量,凝聚合力构建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格局

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进检察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胸怀理想、履职专业、敢于担当、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区检察院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砥砺初心、忠诚履职,自觉接受监督,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红花岗,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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