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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律师造假判决,手艺真“刑”!
时间:2023-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一直以为我的案子法院快执行到位了,去法院查询,结果发现法院竟然没有我的案件信息,判决书也是假的......” 当事人王某某说道。

近日,经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兰某某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这名被告人的身份和以往不同,原是一名执业律师。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份,被告人兰某某经人介绍代理王某某与他人的法律诉讼纠纷,共计收取王某某支付的代理费、立案费等各项费用7000余元。

“你放心,我已经到法院申请立案......”“你放心,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你放心,法院已经判决……很快会强制执行”。兰某某面对当事人王某某的催问,每次总是信誓旦旦的回复王某某,并将一份判决王某某胜诉的民事判决书送达给王某某。这让王某某对兰某某深信不疑,并一直在等待法院强制执行的好消息。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王某某一直没有收到兰某某的消息,便催问兰某某案件的有关执行情况,但经王某某多次催问兰某某,兰某某都以法官忙等各种理由拖延搪塞王某某。于是, 王某某便决定亲自去法院查询下其案件的情况。

岂料,查询结果让王某某大为一惊。到法院查询竟然没有王某某的相关案件信息,并且发现兰某某送达给王某某的判决书竟然是假的。兰某某伪造法院民事判决书的事因此案发。

公安机关接到该案线索后立案侦查,发现原来是身为执业律师的兰某某在收取王某某的费用后,因个人原因挪作他用,并没有到法院立案,当事人王某某又反复催促兰某某,为拖延应付王某某,兰某某灵机一动,竟胆大包天地使用电脑上的app软件仿照判决书格式自己编写判决书内容,通过复制、粘贴、抠图等方式伪造了王某某在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给了王某某。

不仅如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除了当事人王某某外,兰某某还以同样的手段伪造多份民事判决书,以此哄骗其代理的其余当事人

该案后经红花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开庭审理以兰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兰某某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法律文书岂能儿戏,司法权威岂容侵犯。兰某某身为执业律师,不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反而以身试法,触犯刑律,如今身陷囹圄,后悔莫及。这告诫我们,不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遵纪守法,只要触犯了刑律,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作为法律工作者,更应严格遵守法律,维护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法律从业形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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