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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 电话号码境外转国内,解读电诈中的“手机口”手段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电诈分子越发猖獗,新型手段层出不穷。

国家反诈APP的推行使得大部分境外号码、虚拟号码被屏蔽,拦住了电诈团伙作恶,但却总有人利欲熏心,另辟蹊径。

当境外号码摇身一变成为国内号码,又有多少人失了戒备、落入陷阱?

案情简介


案例一

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王某通过网络软件联系到电诈上家,帮助其拨打诈骗电话。电话另一头,被害人梅某某与周某某都接到陌生国内号码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某购物平台商家,加微信给好评可以给红包。再往后,电诈分子以刷单等说辞引诱被害人转账,骗取被害人周某某四万余元、梅某某五千余元。

经审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王某最终获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二

为获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找到做电诈的上家后,帮助上家拨打诈骗电话。被害人梁某某接到龙某某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微信工作人员,以提醒关闭某项扣费服务为由,引导被害人打开某网站并登录手机银行进行操作,最终被害人被骗取10万余元。

经审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批准逮捕

“手机口”是什么?

“手机口”是电诈分子的“黑话”

两部手机,有时再加上一根音频线,如此简易的工具进行简单组合就能构架好一个“手机口”。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电诈分子,另一部插上国内电话卡的手机拨打被害者电话,实现语音中转。被害人收到的来电显示是国内号码,而与之通话的早已换成了电诈团伙,被害人眼中看似安全的号码皮下则是等待羊入虎口的电诈分子,稍有不慎便会落入圈套。

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诈骗分子虽然作案手段变化多端,但都是利用被害人趋利避害的心理,在大家轻信麻痹之际实施犯罪。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只要牢记“三不一多”的原则,就能有效避免绝大多数骗局,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谨记

帮助诈骗犯虽有暴利但属不义之财,落入法网是插翅难逃;

反诈进行时纵有保障亦不轻信于人,钱财被卷是血本无归。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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