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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根据区委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对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44天的集中巡察,于2025年8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院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检察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2025年8月26日巡察反馈会后,院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有关巡察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院党组认为,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的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院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强整改责任。院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为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为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院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台账》,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形成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11项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9次;二是自2025年起严格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2025年法治副校长工作已全部完成,对2022—2024年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不力的法治副校长开展了集体提醒谈话,2025年10月对全院法治副校长开展了专题培训。三是夯实理论学习,2025年10月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进行学习,要求全体检察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检察工作。

问题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5年10月组织全院对“三个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再次学习,及时通报“三个规定”相关案例,时刻警醒检察人员,每月做好填报督促工作。二是2025年10月至12月案管部门每月通报三个月以上未结的取保候审案件数,动态跟踪、常态化督促落实。

问题三:检察业务水平有待提升,案件质效管理效果欠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5年12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提高检察办案规范化水平,深化结果运用,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作为评先选优重要依据。二是每日对发现的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做到当日校正清零,填补人工审核的漏洞和滞后性,加强与检务督察的协作配合,将案卡填录纳入检务督察监督范围。三是2025年12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细则》《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进行学习,确保卷宗档案归档规范,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档案已全部规整。

问题四: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5年11月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对凭证附件资料不全的进行补齐,对票据不规范的,进一步加强票据审核,在工作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严格执行报销相关规定。二是2025年12月办公室集中学习《贵州省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方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问题五:公务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管理办法》并印发各内设机构,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审批表,严格审批流程。二是2025年12月由办公室组织驾驶人员集中学习《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维修、报销等工作流程。

问题六: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制度》并印发各内设机构,明确约定质保金项目的标准、范围,明确验收标准和资产登记事项。二是对涉及采购不规范的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追责。

问题七: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未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6年1月办公室组织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二是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2026年1月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已完成,建立了动态台账,便于以后资产变动能够及时更新。

问题八:涉案财物失管失控,账实不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对涉案财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已全部入库集中管理。二是2025年10月、11月组织全院人员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的处理与监督。

问题九: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5年11月组织各党支部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二是2025年11月组织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追责。三是2025年11月组织各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流程开展。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在区检察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区纪委区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积极推动检察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检察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28425552,通信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5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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