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村法治化水平,着力将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选派多名法治副主任到辖区镇村开展法治工作。

“法治副主任”的选派,旨在通过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且贴近生活的法律服务,解答群众法律层面的疑惑,从而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乡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和能力建设。自“法治副主任”到村以来,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针对性地对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多发易发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对当地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进行走访排查,鼓励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积极融入到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共建共治共享美好新乡村。

下一步工作中,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法治副主任”参与乡村治理有效衔接,担任好基层普法的宣讲员、村民依法自治的引导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维护村居和谐稳定,用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为平安红花岗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供稿:王月娥
一审:杨 霞
二审:陈代莹
三审:张洪笑